今天的《蘋果日報》上,
刊出了一位22歲女大學生的貼身採訪。
這位化名為Nancy的西餐妹,
她在4年之內,
和來自20個國家的50名男生上床。
雖然,
這樣的「獵豔」成績多少令人咋舌,
但這幾年關於西餐妹的議題,
其實網路上已經討論夠多了。
而且台灣人民依憲法保障,
本來就有人身自由、居住遷徙自由、
意見自由、信仰自由、集會結社自由,
當然也有要吃外國熱狗還是台灣香腸的自由;
況且我雖然小時候真的住海邊,
但也沒管那麼大。
最近引起我注意的,
反倒是一群不完全等同西餐妹的「洋精幫」,
這幾個禮拜看台視交友節目《王子的約會》,
不只一位女生提到,
會想和外國人生小孩,
理由跟我前幾天吃飯時,
隔壁那桌女客人們的理由都一樣:
因為混血兒很帥、很漂亮、很可愛。
嗯......
好吧,
混成功的混血兒,
是真的很可愛啦 :p
林子媗 發表在 痞客邦 PIXNET 留言(0) 引用(0) 人氣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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